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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专营机构面临规范整顿 银监会拟要求持牌经营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4日 07:22 | 作者:
聂伟柱 日益膨胀的银行专营机构,或将很快改变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现状,被纳入监管视野。 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称,银监会日前正在起草针对银行专营机构的管理办法。走完一定的流程之后,预计这一新规将于近期出台。 “银监会的思路是,专营机构需申领金融许可证,实行持牌经营。”该人士还表示,这意味着,目前小企业信贷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资金营运中心、私人银行、贵金属业务部等六大类的专营机构在新规出台后,需要申领金融许可证。 而另据本报了解,申领金融许可证的要求具有“溯及以往”的特点,即已开业的专营机构要按要求补领许可证并纳入监管之列,不符合规定的则应撤销或纳入当地分支行。 现有机构需补领许可证 “以前银行总、分、支的架构很简单,都是一级法人,分级授权经营的管理模式。”一位国有大行人士称,但近些年来,银行的部门架构越来越复杂。有些银行进行了事业部改革,如民生银行、农业银行;有的银行尝试着对某一业务进行集约经营。 “例如,早些年,银行成立票据中心;近些年又纷纷成立私人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等。”该人士解释称,这些是银行面对竞争加剧、业务多样化等外部挑战,进行的内部改良,应该认为是一种进步。 以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为例,目前已有100多家银行成立了此类专营机构。 但是,银行开设的这些专营机构中,有相当部分是不持牌经营。 以目前热门的私人银行业务为例,绝大部分的全国性银行和部分城商行,均已设立私人银行部门。这些私人银行部门被视为独立的业务部门,在各地还设有专营的分支机构。但这些银行中,仅有工行、农行两家为持牌机构。 “持牌不持牌,对于银行具体开展的业务来说,差别不大。”某国有大行人士称,这一方面,银监会目前还没有硬性的规定。 但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持牌与否,意味着是否纳入监管序列之内。 “一些专营机构远离总行,单独设立。内部管理上,这些机构独立于当地分支行,不纳入整个分行的合规检查范畴;外部监管上,因为这些机构直属于总行,当地的监管部门也难以监管。”上述知情人士称,这种游离于监管之外的专营机构,产生了一定的套利空间。 针对这些问题,上述知情人士称,银监会正在起草相关办法,要求这些专营机构申领金融许可证,实行持牌经营。“之前已经成立了的专营机构要补领。” 六类专营机构纳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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