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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1日 10:13 | 作者:牛福莲
专家认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国家级的长期运行的预警和预测系统,缺少对农田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及时监控,这使农田重金属污染成为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不稳定因素。 ■本报记者 牛福莲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历时6年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政 策 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严格保护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确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建立保护档案和评估、考核机制。国家实行“以奖促保”政策,支持工矿污染整治、农业污染源治理。(二)加强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控制工矿企业污染,加强城镇集中治污设施及周边土壤环境管理。(三)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强化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实施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深化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强化土壤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会议要求落实企业保护土壤环境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 早在2006年,为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我国土壤污染的真实状况,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经费预算高达10亿元的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如此大规模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在中国尚属首次。 调查的范围包括除台湾和港澳地区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全部陆地国土,调查的重点区域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成渝地区、渭河平原以及主要矿产资源型城市。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曾在今年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表示,通过调查,环保部已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了我国土壤利用类型的土壤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有消息称,环境保护部已将调查结果汇报至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环保部会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近年来,有关重金属污染土壤导致的严重环境和健康危害事件频见报端。(下转2版) (上接1版)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有2000万公顷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其中,受矿区污染耕地200万公顷,石油污染耕地约500万公顷,固体废弃物堆放污染约5万公顷,“工业三废”污染近1000万公顷,污灌农田达330多万公顷。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土壤学专家侯彦林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我国在农业环保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相继设立了若干个有关重金属的相关项目。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国家级的长期运行的预警和预测系统,缺少对农田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及时监控,这使农田重金属污染成为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不稳定因素。 侯彦林认为,尽管此前国家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面频有动作,但此次会议无疑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我国开始下大决心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进行污染整治和修复治理。 侯彦林说,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面积不断扩大、污染程度不断加重,且存在经济越发达、污染越严重的现象,南方污染普遍重于北方。而且,重金属在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作物等系统间相互污染,但我国还未对农田重金属进行严密监控和预警,也未采取更为严厉的农田保护措施。 在对土壤污染的治理和防范方面,侯彦林建议将我国每一块土地进行编号和数据整理,即为每一块土地设立“身份证”,对全国土地进行划块管理,并掌握每块土地信息,分清责任人,划定污染程度并找出污染源,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应建立由国家控制的 ‘中国农田健康数字化管理体系’,可设每千亩或每百亩为一块地,先从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开始,并设立时间表,最后掌握每块地的信息。” 在土壤污染的监管方面,侯彦林认为,任何监管都要落实到健全的法律制度上。“城市垃圾和矿山的重金属污染物该如何处理?首先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将执法权下放到各省、市、县、乡等地方手中。” 另外,侯彦林建议国家将土壤防治70%的经费用于各地具体解决问题的执行部门,而不是大部分分配给学术科研机构。他认为,在目前的农田重金属预警和预测研究上,大多数国内研究者都是追踪国际研究热点和难点而开展研究,对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科研难题和实用产品,缺乏紧迫感,缺少对应研究。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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