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9月01日 10: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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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1日获悉,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5日起施行,今后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将实行信息化管理,从而更好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产权登记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资产管理区别于其他财政和财务管理活动的主要特征。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了规范和强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适应新形势下财政管理和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的需要,财政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并出台了《办法》。 根据《办法》,今后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将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产权登记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对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状况的高效、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管。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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