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23日 14:45 |
作者: |
李存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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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成员、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8月21日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指出,近期要着力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四项改革",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在确保各地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本轮乡镇机构改革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研究新形势下乡镇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切实履行落实教育投入责任,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合理需要。
不断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理顺省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适当统一省以下主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切实改变基层政府财力较弱而支出责任较大的状况。按照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辖区内财力差异控制机制,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逐步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体相当。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不断完善改革内容和方式。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指导,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服务“三农”的功能。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到2013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认真落实好林地确权各项工作。完善林业财政支持政策和分配制度,进一步减轻林农负担,健全林业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林业金融保险等制度,努力建立符合集体林业特点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引导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二是扎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构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政府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比重,适当减轻农民筹资筹劳压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评估,调动地方政府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稳妥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确保到2013年全国基本化解完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积极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基层政权机构建设债务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试点。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收尾工作。积极研究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自主化解。
四是认真抓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进一步创新农村体制机制。2012年选择河北、山西等10个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试点省份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勇于探索创新,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为全国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积累经验。
五是精心组织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今年选择内蒙古、辽宁等8个省份开展试点,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地方国有农场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事务,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管理等职能,逐步移交给当地政府承担和管理,进一步理顺政府、农场和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
六是统筹做好村级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督促地方落实保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逐步均衡城乡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村级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程序,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或“村财乡代管”制度,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促进基层民主建设。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研究财政引导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逐步增强村级组织为农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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