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21日 15: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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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由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全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已经启动,其目标是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结构、分布及配备、使用管理情况,为推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提供依据,为下一步出台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提供保障。 财政部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此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时点。清查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社会团体。 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用车清查工作。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重点清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气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等基本情况。对于近几年已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清查的要求汇总上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于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清查情况的文字材料及报表报送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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