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19日 09: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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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国土部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油气资源勘查开采等国土资源领域的投资。
意见指出,要保持公平竞争的国土资源市场环境。一是保障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参与国土资源领域市场竞争的平等权利;二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盘活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三是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矿产勘查开采的合法权益。
其中意见提出,在土地整治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投标、土地供应、矿业权出让和矿产资源整合中,市场准入标准、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要公开、公正和透明,切实保证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与其他投资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待遇。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盘活国有建设用地。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要积极为民间资本提供相关政策、技术、法律等服务,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矿产勘查开采的合法权益。
据国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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