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13日 08:31 |
作者: |
李立平;朱菊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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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1年,青海省贷款增速达23%,位列全国第三;青海银行业“请进来,走出去”步伐加快,改革发展力度显著加强;青稞酒成功上市,实现了青海省中小板上市企业零的突破;青海上市公司再融资创历史新高……青海金融资本市场的快速成长,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的高速发展。那么,下一步青海金融业如何为区域经济调整做出新的贡献?如何从资源大省走向资本大省?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赴青海采访,探求发展之道,以飨读者。 多用直接融资 资源大省勇闯资本市场 ――专访青海省副省长高云龙
当前,青海已进入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支持藏区跨越发展政策及玉树灾后重建政策等三大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迫切需要国家实施差别化的金融政策,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引领作用和推动作用,支持青海实现跨越式发展。 那么,地处西部“洼地”、经济欠发达高原地区的青海省,如何进一步打破地区金融发展局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企业,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建设?近日,记者走访了青海省副省长高云龙。 打造黄河上游经济区 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证券日报》:去年 “两会”上,您提出的关于共同建立黄河上游经济区的议案被审核通过。请问,一年来,青海省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哪些突破和业绩? 高云龙:黄河上游地区经济不够发达,但却是我国生态保护、民族团结、和谐建设的关键战略区域。建立黄河上游经济区,对繁荣兰州、西宁、格尔木周边广大农牧区经济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一年来,全省经济发展亮点突出:一是省经济快速增长势头进一步巩固,2011年GDP增长13.5%,总财力突破千亿元;二是绿色循环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发展新兴产业与提升传统产业的新突破;三是通过举办青洽会、藏毯国际展、清真食品节、唐卡艺术和文化遗产博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我省招商引资资金突破300亿元,增长58.7%,项目签约额、履约率、开工率创历史新高。 《证券日报》:近年来,青海省积极引进金融机构,促进金融市场不断完善。您也曾提出青海要“从资源大省走向资本大省”,请问目前青海金融市场现状如何? 高云龙:“十一五”以来,青海省不断强化金融在经济工作中的核心作用。2010年5月,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青海省金融办,履行对省金融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与服务职能。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青海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不断推动地方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和创新。同时,通过鼓励小贷公司发展、财政激励引导、加强信用建设等措施,我省金融市场日趋活跃、结构不断优化、金融资源利用不断提高,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采取差别化金融杠杆 实现青海跨越式发展 《证券日报》:在今年“两会”上,您提出金融业要为区域经济调整做贡献,尤其要在信贷规模的投放上采取差别化政策,不能“嫌贫爱富”。您能给我们解释一下吗? 高云龙:差别化,我们就是希望金融业在区域经济调整中能够发挥更大作用,释放更大潜力。比方说,在信贷规模的投放上,应该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需求,对应确定信贷规模;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企业应该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这个“加大”不仅靠自觉性、靠觉悟来“加大”,而且要进行科学化的测算和合理的分配。 此外,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中小金融企业信贷规模的投放力度,少限制他们的规模,支持中小金融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做实、增强抗风险的能力。 《证券日报》:您认为什么样的政策才是差别化政策呢? 高云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缩小差距的政策就是差别化政策。当前,青海已进入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支持藏区跨越发展政策及玉树灾后重建政策等三大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迫切需要国家实施差别化的金融政策,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引领作用和推动作用,支持青海实现跨越式发展。 首先,青海省藏区(六个藏族自治州)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西藏基本相同,但没有享受与西藏同等的差别化金融政策。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给予青海省金融机构利差损失补助,按当年各项贷款月平均余额的2%补贴利差、4%补贴特殊费用。适度放宽对地方法人银行信贷规模限制,在信贷规模、监管指标等方面给予一定时期的差别化监管政策。 其次,实行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建议央行批准给予青海金融机构适当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以增加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资金的来源。通过降低人民银行对青海省金融机构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适当延长再贷款期限,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第三,进一步放宽对青海省部分特色产业的信贷政策。国家及有关部门,应允许金融机构在确保技术先进和符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对青海省优势产业实行有别于中东部地区的信贷政策。 第四,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予以信贷重点支持。应对试验区内符合产业规划的企业项目及产品,实行信贷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信贷准入门槛。 第五,实行宽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继续加大对藏区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核销力度。对涉及支持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及藏区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相关平台明确还款来源、保证专款专用的基础上,给予三年期过渡性扶持政策。 多策并举支持中小企业 做强做大做优做实 《证券日报》:青海省政府向来重视辖区内中小金融企业的发展壮大,2012年,将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支持辖区内中小金融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做实? 高云龙:首先,由于青海省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小、质量参差不齐,机构之间的协同效应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现阶段,重点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创业投资基金等非银机构加快发展,注重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 其次,充分利用政府对地方金融的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用“足”用“好”本地资源,地方政府要适度调控、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给中小金融机构,保证经济发展资金需求与信贷供给的合理匹配。 最后,不断建立健全金融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奖补激励机制。 鼓励中小企业 勇闯资本市场 《证券日报》:青海地处西北,经济欠发达,企业融资困难一直制约着青海企业的发展壮大,2012年青海省政府将会从哪些方面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 高云龙:青海省的大型企业大多数资源优势突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融资能力较强。对此,主要是鼓励他们多用直接融资,节省信贷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勇闯”资本市场。 我们将会积极加强对辖区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辅导培育;加快培育发债主体,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利用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融资;鼓励大型企业和业绩好的企业、项目以债券、信托、基金、融资租赁等直接融资,为中小企业挤出信贷规模;积极推动场外市场建设,开展中小企业股权托管质押试点融资工作,实现中小企业股权的有序流转。 此外,积极通过差别化政策、各项财政补助激励政策做大做强一些地方金融机构如地方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以拓宽融资渠道;同时,进一步密切政银企合作关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为青海中小企业闯入资本市场营造良好的经济、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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