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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下放400余行政审批权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07日 08:31 作者 王文嫣
    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速

  ⊙记者 王文嫣 ○编辑 王晓华 
  
  昨天,记者从舟山市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已经于近日正式公布,《决定》将于7月1日起实施。对于正在快速建设、大规模招商引资的舟山,行政手续的便利化将是非常重要的支持。
  据透露,此次获得首批浙江省级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有义乌和舟山两个试点地区。《决定》中称,浙江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以依法交办、委托等方式,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舟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承办,增强舟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以促进舟山群岛新区加快建设。
  据舟山市方面介绍,今年3月份浙江省曾在舟山召开过名为“创优发展环境、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座谈会,该会议已经提出将省级32个部门整理出的400余项审批事项下放给舟山市,下放的数量超过了省级部门审批事项的40%。
  资料显示,在浙江省发改委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有27个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至3亿美元 〈不含〉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核准)、百年一遇的标准海塘加固项目,五十年一遇的堤防、流域骨干河道整治项目等;浙江省住建厅将下放20个项目的行政审批权,包括建筑企业资质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等;浙江省经信委有29个项目下放;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20个项目下放;其他包括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教育厅等32个重点部门,均有项目下放,涉及舟山开发开放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事项,而省级各有关部门继续保留的部分审批事项,也将在法定审批时间的基础上提速四分之一。
  在落实审批下放舟山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将创新招投标管理体制,简化招投标环节,凡涉及舟山市的所有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由舟山市负责。省级各有关部门和舟山市要根据“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30天、招投标时间30天的目标,做好审批流程和招投标流程简化工作等内容。总之希望通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
  舟山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多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的对接工作还在进行中,办公场地也需要协调。未来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将要扩容,以更好地承接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另据了解,6月1日开始,舟山再次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时间从原来的87个工作日压缩到45个工作日,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和备案类项目行政审批时间分别从原来的60个工作日和52个工作日均压缩到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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