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温州金改:只要法律不禁止 就允许尝试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2日 08:20 作者 王文嫣
    “30条”司法意见保驾护航
  ⊙记者 王文嫣 ○编辑 艾家静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30条”司法意见为金融改革保驾护航。
  5月2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包含“30条”法律意见,明确对于温州金融改革――“只要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就将给予司法支持。”
  记者还从有关方面获悉,“规范民间金融,促进投融资环境的优化”被列为《意见》的重要章节,内容涉及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支持民间融资备案登记、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保护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化解担保机构经营风险、支持地方市场培育等领域。
  不止如此,《意见》的亮点还包括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方面,要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保护合法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维护正当投资权益,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同时,依法遏制民间融资中的高利贷化和投机化倾向,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支持民间融资备案登记,在促进温州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中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温州“全民创投、全民PE”的现象也得到了重视。对此,《意见》中也提出将妥善审理涉及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纠纷案件,支持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以参股、并购等形式参与民营企业的增资扩股和兼并重组,引导民间资本与优势产业的良性互动,促进产业升级。
  针对温州企业运营中的各种特殊情形,《意见》提出要加强因金融引发的破产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坚持“甄别分类、差异处置、有保有破”的原则,对市场有前景的问题企业,优先采取司法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对可淘汰、产能落后的企业以及“植物人”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场。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民间借贷阳光化启航 温州金改需监管创新 (05-16 09:44)
·马光远:温州金融改革热的冷思考 (05-15 08:50)
·温州金改确定四重点 (05-02 13:31)
·民间参股村镇银行热情高涨 20%股权限制难获突破 (04-28 10:25)
·温州金改“惠”及全省区域龙头先知先觉 (04-27 09:32)
·温州金融改革须与产业政策齐头并进 (04-24 09:21)
·温州金融改革突重 三大任务实现股权投资阳光化 (04-18 11:25)
·周小川启动温州金改 (04-11 08:38)
·叶檀:温州金融改革三大疑问均不成立 (04-11 09:10)
·温州金融改革试点引猜想 小额贷款题材股多涨停 (04-10 07:50)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