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26日 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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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对一些网友所提出个人所得税等问题,税务总局近日在网站上予以了回复。 税务总局介绍,“目前,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模式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下一步,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个税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积极推进,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创造条件。” 税务总局表示,去年修订个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方式没有同步调整。“我们已经关注到该问题,只能通过下一步修订个税法予以解决。” 对全国多数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个税奖励或奖金免征个税情况,税务总局表示,根据我国个税法,“只有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奖金,才能免征个税:一是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二是免税奖金的范围必须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之内。除此之外的各类奖金,均应依法缴纳个税。” 对于外籍人员的个税问题,税务总局表示,根据现行规定,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不论是否来华达到183天,其取得实报实销或者非现金形式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免征个税;外籍人员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税,其余应按有关规定征税。 又讯在“五一”假日即将到来之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表示,旅游服务广告不得以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对此各级工商部门将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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