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16日 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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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昨日在国税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 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 据记者了解,广州日报8月13日发布题为《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文章,文中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实施。” 新华网8月14日发表题为《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的文章,文中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明确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网络媒体年终奖计税报道走势图 E下月起实施个税新规1元税差将成历史 4小时前·北青网 D年终奖新扣税实现“多劳多得”附相关案例 13小时前·腾讯网 C年终奖个税计征方法下月调整新算法不再出现多赚少得(图)2011年8月13日·搜狐 B年终奖个税9月起用新算法(图) 2011年8月13日·网易 A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2011年8月12日·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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