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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企勾画“十二五”资本梦想
来源 金融投资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13日 11:12 作者 杨成万
 

  开栏语: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四川“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末,将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直接融资中心、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中心。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那么,在2012年里川企冲刺资本市场有何具体行动?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又有怎样的投资故事?从本期开始,本报开设“2012四川企业冲刺资本市场系列报道”栏目,为读者报道最有“亮点”的新闻。

  到2015年末,四川上市公司总数将达到120家以上。同时,将大力发展非上市股权交易中心、将成都建设成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基地,而林权、矿权、水权、排污权、碳交易等成为重点建设的市场。

  政府声音

  陈跃军:资本市场将助推川企高位求进

  记者:《规划》提出,到2015年末,四川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20家以上,为此,将采取哪些措施?

  陈跃军:重点是加大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深化与各大交易所的合作,完善信息交流和联络沟通机制,重点支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新经济增长点和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利用境外内资本市场融通资金。二是加强与四川省证监局、省级有关部门配合,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开展拟上市企业培育工作力度。以重点拟上市培育企业数据库为载体,充分挖掘我省潜力企业资源,建立健全省、市(州)和县(区、市)上市培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记者:《规划》提出,将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非上市股权交易中心,其意义何在?将采取什么措施?

  陈跃军:四川是我国较早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地区之一。目前全省非上市股份公司约有500余家,涉及股东逾百万人,四川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条件已经非常成熟。四川作为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省份,有利于充分发挥非上市公司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进行有序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密切跟踪国家对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有关政策动向,争取四川作为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省份,审慎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

  记者:《规划》提出,将成都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基地,其现实条件和基础如何?

  陈跃军:截止2011年底,成都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约130家,目标募集规模超过700亿元。而四川中西部首家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协会、服务中心已在成都挂牌成立,这为成都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记者:那么,大力发展和引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将出台哪些优惠政策?

  陈跃军:一是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开展“扶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开展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制度试点”工作。二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尽快出台我省管理细则,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和备案管理。三是省政府金融办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支持我省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壮大;加强对我省股权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记者:《规划》支持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展壮大,其功能与定位是怎样的?

  陈跃军:在金融法律、法规之下,逐步开展资产证券化、选择权贷款、委托债务融资工具、PE等四大特色板块业务,以及集合非上市公司股权、票据、金融租赁、保险和信托等五大基础板块,努力发展成为有特色、多层次、多品种、多元化并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而金交所将依托我省,服务大型项目融资和灾后重建工作,逐步使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成为西部投融资中心、西部金融信息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金融资产定价中心、理财产品交易中心与金融综合服务中心。

  记者:《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林权、矿权、水权、排污权、碳交易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其建设步伐是怎样安排的?

  陈跃军:一是加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进一步整合全省产权交易市场,推动西南联交所加强内部电子系统建设及外部市场网络建设,把交易网络延伸到西藏及省内各市州,最终形成统一互联、流转顺畅的区域性产权市场体系。二是充分利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平台,探索建立林权、矿权、排污权、碳交易等产权交易市场。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是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成立的专业化排放排污权、节能减排权益交易机构。“十二五”期间,四川环境交易所将积极开展林权交易、矿权交易、排放排污权交易、节能减排权益交易、碳交易、生态补偿及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交易、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环境资源项目投融资服务、低碳转型和节能减排咨询服务。

  专家圆桌

  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周友苏教授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的独家专访时表示:“四川是较早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省份之一,上市公司数量也一度在全国居于仅次于上海和深圳的领先地位。但也应看到,由于当时市场机制不健全,经1997、1998年清理整顿之后仍有近200家历史遗留问题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上市,其股权由成都托管中心托管,其中不乏诸如剑南春等优质股份有限公司。”

  周友苏表示,由于成都托管中心的业务限制,加之不少托管公司的股东人数大大超过200人,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条件,在现有政法律环境下还难以登陆沪深证交所。因此,急需通过有效的股权转让平台来实现股权流动。

  另外,四川尚有数量庞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也需要通过股权登记平台开展股权质押融资,通过股权转让平台新增资本、调整经营方向、化解企业风险等,这也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了空间。

  那么,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与已经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新三板”市场是否会“合二为一”?对此,周友苏的看法是,将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监管的、在深交所系统内交易、更具场内交易市场特征的“新三板”,与以自主建设、自律监管为主的典型场外交易市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分别而治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当然,未来出台的三板市场制度设计应当会充分考虑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衔接问题。

  鉴于此,周友苏认为,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提出“利用四川大量非上市股权存量的优势,积极争取在成都建立OTC市场”的目标和《四川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末,将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直接融资中心、非上市股权交易中心、金融创新中心”的要求完全切合四川实际,有必要加快建立区域股权交易市场。

  那么,建立四川区域股权市场有何具体方案构想和实施策略?对此,周友苏提出了如下设想:第一,依托四川在全国唯一的跨省区产权交易平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出资与其他股东共同组建公司,设立股权交易所(中心),吸引川内外各类非上市公司办理股权托管业务和进场挂牌交易。

  第二,赋予股权交易所(中心)开展股权交易、股权托管登记、协助企业改制、提供财务咨询、安排融资事务、协调PE、VC对接等业务权限,稳妥吸纳成都托管中心的托管企业前来托管、挂牌,积极推动托管登记为基础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以缓解企业发展资金缺乏的困难。

  第三,在交易制度设计上力求保持既不违背现行政策,不突破股东200人的上限和不搞“拆细、标准、连续”交易。

  第四,探索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的途径和策略,建立以回购社会公众持股、减少社会公众股东人数为原则的挂牌交易制度,妥善处理我省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

  第五,构建股权交易所(中心)内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次风险监控体系,制定异常交易、突发事件防控、报告机制。

  第六,探索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建议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四川省证监局以及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等成立监管委员会,负责股权交易所(中心)的监管。

  本报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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