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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烟难题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1日 09:53 作者 林小昭
    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控烟立法”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自前年9月开始实施以来,至今已有一年多。
  一年多来,广州市职能部门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2万多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000多份,最终仅依法对1名个人和5家企业实施处罚,累计罚款26550元。控烟效果并不明显。这几天召开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条例》的成效也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议。
  守法、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无疑是《条例》难以执行的死结。根据控烟条例,控烟执法程序必须经过警告、责令整改环节,拒不改正的,才实施处罚。这一程序大量耗费了执法人员的时间,削弱了其执法积极性,而且罚款只有50元,很难起到震慑作用。
  广州市人大代表徐慧芳说,控烟罚钱的金额没有震慑力,只罚50元对很多人形不成威胁,希望控烟能像抓酒驾一样重罚。
  按照计划,今年广州将对条例进行修正,或在操作性和执行效果等方面进行调整。“大部分消费场所仍大量存在执法不严、虚报控烟数据的情况。”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表示,《条例》修正的工作很快会推进,预计在春节后就会开展讨论会。《条例》修改的核心在于加大执法力度,现在有一个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意见,就是不再设立“倡导期”,直接对违规者和执法不力的企业进行罚款。不过,处罚的标准仍然维持在50元。
  但即便如此,执法力量的薄弱仍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没有统一执法,到底谁来执行控烟?很多人不知道,禁而不止的情况很普遍。”徐慧芳说。广州市人大代表王华兴也说,《条例》虽然早就出台,但谁去执法、怎样执法却没有落实。
  广州市人大代表吴树坚指出,今后人大代表立法要多考虑一下可操作性,尤其是要落实好执法主体,假如执法主体太多,就有可能产生多个执法主体互相推诿的情况。她认为,应该确定一个主要的立法主体,“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效果会更好一些。”
  周庆强说,广州市有控烟办,挂在市爱卫办,有一名工作人员还要负责别的工作,实际上是“半个人管”。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小清说,控烟条例执行难确实是目前的一个特例,“你说应该交给哪个部门呢?爱卫办?卫生局?单单交给一个部门,他们没有这个力量,那就更难办。”
  周庆强建议,应建立专门的控烟机构和执法队伍巡城严格执法,希望市政府能够安排编制,成立100人的控烟执法队。“控烟是关系广州千万市民健康的大事,成立执法队伍绝对值得。”
  不过,即便如此,《条例》的一些规定还是颇受外界争议。广州市人大代表、东方宾馆餐饮总监马莉华认为目前控烟是重形式、实效不大,控烟的劝导责任由酒店餐厅来义务承担很不现实。“餐馆确实不敢阻止顾客抽烟,管了就没人来吃饭了,没生意可是不行啊。”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高科董事长陈彦文说。
  根据《条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禁止吸烟,其他区域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这也是国内首部把办公室全面纳入禁烟范围的地方性控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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