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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将超2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7日 08:23 作者 郭一信
    ⊙见习记者 郭一信 ○编辑 艾家静 
  
  新十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首次将14个片区连片特困地区确定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昨日指出,中国将在省际之间建立运转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12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近日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情况。杜鹰表示,连片贫困地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将集中解决片区发展所面临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以及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就支持连片贫困地区的发展制定特殊的支持政策,并将在涉及多省区的片区间建立运转有效的跨省工作机制。”杜鹰说。
  截至去年年底,上一个《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据扶贫办主任范小建介绍,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9422万,减少到2010年底的2688万。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提高后,到今年底,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预计将再次扩大到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提高到13.4%。
  扶贫对象规模扩大,财政支持力度也将加码。
  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在当天的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将进一步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初步考虑,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扶贫开发方面的综合扶贫投入将继续保持大幅度增长,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将达到20%以上,并且按照政策的要求,把新增的部分主要用于“11+3”片区的发展。
  根据《纲要》,这些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宵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
  胡静林表示,未来在安排试点项目时民生保障项目也尽可能在贫困地区先行试点、优先覆盖。同时给予贫困地区更高的补助标准。
  对于颇受外界关注的民间力量参与扶贫事宜,范小建表示,国家已经颁布实施了一些支持政策,比如指定的慈善或者扶贫组织募捐可以减免部分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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