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灾区昨同步下调存准率执行12%-13.5%标准 |
|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6日 07:51 |
作者: |
杨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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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月末宣布,从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一次性释放流动性约4000亿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获悉,四川地震灾区法人金融机构存准率也从本周一起同步下调,将执行12%~13.5%的标准。
据了解,这是央行时隔近三年后首次下调存准率。调整后,大型商业银行将执行21%的存款准备金率,释放流动性约4000亿元人民币。此前,央行曾宣布会对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雅安和阿坝等6市州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实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人士昨日称,央行这次宣布下调存准率后,四川地震灾区法人金融机构的存准率也会同步下调,将执行12%~13.5%的标准。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近日的调查中,四川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认为,存准率现在下调有助于缓解四川银行体系流动性偏紧的局面,促进信贷适度增长,满足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四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流动性的增强,将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同时,合理规划全年信贷投放量,控制好节奏。
地震灾区法人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虽然对非灾区金融机构存准率下调有一定预期,但未料到本次灾区法人金融机构存准率也实施同步下调。
四川部分中小企业表示,存准率下调对他们生产经营来讲是一个利好,希望金融机构能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减少企业的财务成本。房地产业业内人士指出,存准率的下调并不意味着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松动。
成都商报记者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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