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条例是中国内地首个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自主创新”概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定义,该条例内容覆盖面广泛,明确了促进自主创新应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当中涉及政府方面的条例大多都是要求政府对自主创新主体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