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7日 09:27 |
作者: |
郭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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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将被纳入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上海已拟定《上海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拟从早餐摊点首先试点。日前,2011年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督办进入第四场,专题督办“食品安全”。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透露,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的筹备工作方案已完成,将于年内在全国率先启用12331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同时,针对裴蓁代表提出的露天摊贩管理问题,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透露,9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八条对食品摊贩做出明确规定,上海食品监管部门正在根据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摊贩管理细则。
(郭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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