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5日 10:50 |
作者: |
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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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省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力争到2015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婚前产前检查纳入医保 根据《决定》设立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1.11亿人以内;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0%。以下;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群众依法生育观念进一步增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出生人口性别比趋近正常水平;完善城乡一体化、覆盖生命金周期的“惠一生”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全面推进人口服务管理现代化。 《决定》明确,我省将建立出生缺陷防治协作机制,将婚前医学检查、产前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稳步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逐步为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实施重大疾病免费筛查和防治,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免费开展健康检查。 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决定》指出,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卫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信息共享和定期(每季度)通报制度。建立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打击行动。同时,加强对B超购置使用和终止妊娠药物的监管。实施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 在全面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面,《决定》要求,深化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等均等化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整合人口计生、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资源,实现流动人口信息互联互通和异地查询。 此外,广东将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 加大人口计生经费投入 《决定》明确,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年度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不低于50元。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入力度。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免费服务项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专项经费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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