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国资委加强央企金融衍生等风险业务预算管理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5日 11:08 作者 刘丽靓
  央企201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启动
国资委加强央企金融衍生等风险业务预算管理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度中央企业预算报表的通知》,通知要求,编制2012年度中央企业投资预算情况时,对于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超过10%、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低于30%的固定资产投资,应予以详细分项说明;此外,还应分类说明企业预算年度内拟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计划安排,以及拟安排的债券、股票、基金等风险业务的资金占用规模、资金来源和预计投资回报率等情况。
  据了解,本套报表由预算报表和预算情况说明书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编制范围包括中央企业及其所能控制的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年度预算报表编制工作,加大工作组织力度,并以企业战略规划为导向,合理预期和确定年度主要业务的预算目标,紧密关注宏观货币政策走势,正确处理好规模扩张与财务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从严控制成本费用、应收款项、存货、债务风险、对外担保、对外捐赠等其他重大事项预算,确保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通知要求,在编制2012年度中央企业预算情况说明书时,在业务预算方面,企业应在深入开展业务板块分析、重要子企业调查的基础上,对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趋势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客观的预测,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决策进行说明。包括: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与预测,说明宏观经济形势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的影响;从行业发展阶段与趋势、能源、原材料及主要产品价格、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监管政策等方面,说明行业经济形势变化对本企业的影响;结合本企业整体战略规划、所处行业地位、市场供求关系及价格变动等情况,按主要业务板块说明生产经营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和收入、成本等变动情况,以及指标变动对企业效益的影响程度等。
  通知还指出,预算年度重大事项例如预算年度内拟出售固定资产、债务重组等重大营业外收支项目的原因、金额、对象、方式等情况以及预算年度内担保、抵押等或有事项的规模控制情况进行说明。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国资委要求央企清理个人代持境外国有股权 (10-15 06:58)
·国资委要求央企从严控制债务风险 (10-15 06:58)
·国资委深水起航国企市场化 (10-10 14:23)
·国资委深水起航国企市场化 (10-10 14:23)
·电网主辅分离破冰 (09-30 08:56)
·国资整合可产权互换 央企“瘦身”重在资源互补 (09-28 07:56)
·央企3年内法律审核率要达到100% (09-22 08:31)
·前8月央企净利6242亿 (09-21 08:56)
·国资委:未来央企业务要100%法律审核 (09-21 08:08)
·国资委:前8月央企净利润同比增长13.1% (09-21 06:00)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