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17日 10:18 |
作者: |
单舒亚;陈俊岭 |
| |
⊙实习生 单舒亚 记者 陈俊岭 ○编辑 杨刚 在日前银监会发布“人人贷”七项隐性风险提示后,行业内一家知名公司作出回应称,并不存在违规行为。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人人贷”行业仍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相关信用体系存在制度漏洞,业界期待“人人贷”行业纳入监管范围。 作为虚拟信用交易的基础,“人人贷”对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审查结果,是投资者了解借款人情况的唯一有效手段。然而记者在走访几家“人人贷”公司后发现,出借人难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其据此作出的审查结果则很难成为投资者的有力决策依据,这也是目前很多出借人反映意见较多的地方。 据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借贷模式的年投资收益率一般在6%至24%不等。但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多为无抵押、无保证责任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出借人债权的有效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借款人的个人信用。 为此,银监会在日前发布的《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中,警示“人人贷”有可能演变成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也对此表示,“人人贷”中介机构虽无金融牌照,但发挥了金融机构的中介功能,其撬动的资金量巨大,但其内在风险却不容忽视。为促其规范发展,应考虑如何将其纳入监管的视野中。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