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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贷”存在七大风险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14日 09:05 作者 欧阳洁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欧阳洁)银监会近日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关于“人人贷”风险提示,称其存在大量潜在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风险预警监测和防范工作,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风险提示称,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将资金流入限制性行业、演变成非法集资、风险难以控制等7大风险:

  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在国家对房地产及“两高一剩”行业调控政策趋紧的背景下,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

  容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由于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业务风险难以控制。其网络交易特征,使其面临巨大的信息科技风险。同时,这类中介公司无法像银行一样登录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并进行有效的贷后监管,一旦发生恶意欺诈,或者进行洗钱等,将对社会造成危害。

  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一些银行仅仅为人人贷公司提供开户服务,便被后者当成合作伙伴来宣传。

  监管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目前国内相关立法尚不完备,对其监管职责界限不清,人人贷的性质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

  国外实践表明,这一模式信用风险偏高,贷款质量远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

  人人贷公司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直呈上涨态势,从而出现房地产价格高于抵押贷款价值的现象,一旦形势发生逆转,就可能对贷方利益造成影响。同时,人人贷中介公司为促进交易、获得中介费用,可能有意高估房地产价格,严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据介绍,在当前银行信贷偏紧的情况下,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快速发展,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抵押物,然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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