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17日 09:20 |
作者: |
杨斌 |
| |
四川的中小企业又多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昨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外宣布,四川省成都市中小企业2011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8月10日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两家企业共募集资金1.8亿元,期限三年,发行利率7.2%。据了解,这也是四川省的首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在川推行 两家融资企业为成都新筑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额分别为1.3亿元和0.5亿元。 据了解,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信用级别达到AAA级。作为主承销商,渤海银行相关负责人称,两家企业这次募集的资金除偿还银行贷款外,都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据介绍,截至今年7月末,全国已有140多家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达97.72亿元,“四川这次成功发行1.8亿元,实现了零的突破,其意义比融资规模更大。” 据了解,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目前正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辅导机制,攀枝花、宜宾、遂宁、广安等地已相继出台债券融资辅导制度和扶持办法,成都、绵阳、德阳、乐山等地也在就加强地方政府与交易商协会和中债信用增进有限公司的合作进行深入研究。 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降低成本 今年以来,受信贷收紧和利率上调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融资成本持续提高,如果仍旧一味依赖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势必让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要突破这一瓶颈,最好的途径就是通过发债、发票据等进行直接融资。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讲,要解决经营上的资金问题,单纯靠银行贷款是不行的,“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完全可以尝试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获取直接融资。”这么做,既拓宽了自身的融资渠道,在利率上升的背景下,也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名词解释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简称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期限: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三年,可为3、6、9个月或1年(含)以上以年为单位的整数期限。 成都商报记者杨斌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