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28日 11: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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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获悉,广东省政府6月下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讨论稿)》,酝酿对小贷公司实行税收和风险补偿的优惠政策,让小贷公司减轻部分负担。 据悉,讨论稿内容包括,“小贷公司自设立营业之日起,5年内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由省、市财政按其完成税总额以列入财政支出的方式予以全额补助。”该讨论稿还表示,从2011年起,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小贷公司当年涉农贷款业务按增量给与适当的贴息补助等。(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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