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06日 08: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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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5日披露,为进一步强化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大力压缩中央财政票据种类,促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全面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 根据通知,在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的基础上,设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替代和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及部分专用票据,优化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结构,扩大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的使用范围,缩小专用票据和手工票据使用范围。 根据通知,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适用于中央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时,向缴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充分消化中央单位已领购的财政票据,尽量避免浪费,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废止归并性质相同的财政票据。例如,废止《中国红十字会接受捐赠专用收据》《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款收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收据》《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款收据》四种专用捐赠票据,归并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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