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29日 08:05 |
作者: |
朱宝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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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十二五”期间,在部分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并选定了北京市等8个城市作为首批示范城市,明确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城市为平台,加大各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整合力度,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除现有支持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优先向示范城市倾斜外,还将根据项目投资、地方投入和节能减排效果等因素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同时,要求示范城市政府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安排一定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形成政策合力。 本报讯 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根据市场形势和产业发展状况,做好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作。通知明确,采用晶体硅组件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组件的为8元/瓦。独立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另行确定。(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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