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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同时集中销毁假货歪货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16日 10:17 作者 袁勇
 

  成都商报讯(市公宣 记者 袁勇)昨日是成都市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上午8时30分,成都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成都市体育中心隆重举行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启动仪式。市公安、工商、质监、食药、商务、烟草、广新等协调会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公安等执法人员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销毁活动仪式。

  与此同时,青白江、双流、郫县等地设立了集中销毁点,对专项行动中收缴的假烟、假酒、假发票、盗版光碟等10万余件,共计7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启动仪式后,市公安局经侦处以及全市20个区(市)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还走上街头,在全市主要街道、广场等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大型街面宣传活动。截至目前,成都市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案件162件,破案139件,挡获涉案人员281人,逮捕80人,捣毁制售假窝点139个,涉及金额达8000余万元。

  又讯(锦公宣 记者 王圣)皮包皮料好就是真货?经侦民警告诉你,买包时还得提防“A货”!昨日是“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锦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成仁路万达广场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在警方通过“亮剑”专项行动查获的一些仿冒高档皮包面前,一些市民禁不住亲自尝试辨别真假。

  典型案例

  最重处罚:“大丰香油”案 主犯被判12年罚100万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通报了去年3月成都“谷丰”香油坊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大丰香油”案审判情况。去年8月1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案,认定刘某某等人为牟取暴利,采用在玉米油中添加香精的方式生产假冒芝麻香油并销售给多家餐饮火锅店,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据介绍,这是成都市有史以来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最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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