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支持资金不少于10亿元
■本报记者 孙东辉
到2015年,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到2020年,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20%,成为带动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劳动就业的重要力量。这是山东明确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
为推进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山东省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山东将突出发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新能源和海洋开发等重点产业。
山东省级财政进一步优化现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不少于10亿元,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培育等。各地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上下配套联动的资金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所得税减免、进口设备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现有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商业银行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模式。每年筛选确定一批省级项目、重点产业链和重点产业基地,搞好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扶持。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的扶持,鼓励政策性信贷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进一步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引导设立一批专业担保公司,扩大担保资金总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山东将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境内外上市步伐,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选择一批信用等级高、还本付息能力强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区域聚集企业发行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鼓励非上市企业充分利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股权交易,完善发展全省统一的股权场外交易市场,推动一批高风险、高收益、尚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
意见指出,为加快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山东设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特别是积极争取设立中央财政参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