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担心外资也会遇到这样问题:鼓励投资的大政策没有配套价格补偿、利差回报、资源补偿等保证民资收益的具体措施,反倒是让当初被准入的民资成了聚光灯下的被关注个体。
■本报记者 胡亮
“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的引擎产业将向外资开放。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了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突出了鼓励外商投资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的内容。
开放领域宽泛
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指导外商投资的指导目录,拟增加大量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项目,如拟增加的基于PI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监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及制造,属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拟增加的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轻量化及环保型材料研发与制造,属于其中的新材料。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李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是对近日外交风向的积极落实。国家主席胡锦涛3月30日在京会见法国总统萨科齐时就表示,中法要大力拓展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合作,尤其是核安全领域的合作,扩大双向投资,提升合作水平。
此外,“根据中美双方的表态,两国可能将形成一个创新对话机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合作。”李健表示,借助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机遇窗口,中美双方已经在一些相关产业领域有了一些合作案例,比如华为、尚德、华锐风电等,并有望在电力、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再次突破。
上述征求意见稿表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运营,都将向外资开放,这些可归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
热盼破除“禁忌”
在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异常火热,其被寄以经济增长“倍增器”、产业升级“助推器”等多重厚望。
准备在广东省东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开辟第二生产基地的某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福远注意到,工信部层面频频吹风,计划在最短时间内拿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项规划。“东莞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甚至告诉我们,电力供应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路开绿灯。”王福远透露。
战略性新兴产业早在去年7月就提出向民营资本开放。但一直以来,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困难重重,技术创新成本高、风险大是难题之一。“现在向外商投资开放以后,希望在技术转让和转化、合作创新等方面有所进展。”王福远说。
但李健认为,固有壁垒已经成为一些禁忌,短期内难有较大突破。“美方对自己赖以生存的技术优势肯定死死抱定,并对中国的自主创新有很大疑问,这方面的合作共赢短期内较难。”
不过,李健也注意到,上述征求意见稿除了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被纳入了鼓励类的范围。“这或许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单纯依靠技术创新的不足,而促成产业链重要环节的开放,有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整产业链条的培育。”
最大的问题或在政策方面。王福远认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以来,在某些领域甚至出现了一股资本反政策方向流动的趋势。原因或在于,“鼓励的大政策没有配套价格补偿、利差回报、资源补偿等保证民资收益的具体措施,反倒是让这部分民资成了聚光灯下的被关注个体。估计外资也会遇到同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