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06日 08:09 |
作者: |
孙书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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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书博 94个扩大内需投资项目中,多个项目违规占用土地8256.8亩。 2010年6月至9月,审计署对吉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陕西、大连、宁波、青岛、南京10省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显示上述信息。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相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审计署信息显示,13个负责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3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2个社会投资项目违规占用土地8256.8亩,其中耕地2753.89亩。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报,目前,有些项目已完成整改,有些项目正在进行整改。 业内专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地方投资冲动下,违法处罚不够重,处罚手段比较单一是导致违法现象屡屡出现的原因。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则需要解决产权主体的产权机制缺失。 5项目涉及保障房 记者查阅发现,在审计署发现的94个存在违规建设项目中,多个项目涉及土地违法占用问题。 其中,违法占用土地面积最大的两个项目为湖南省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工业区环形路两个地方投资项目。在用地审批未上报和批复的情况下,分别占用农用地3484亩和2879.7亩。 据通报,前者项目单位已按规定补办了用地手续,后者项目单位已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审批,尚未获得批复。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这样的问题过去长期存在,这需要今后在如何完善审批手续的周期等方面加强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允许未批先建。 此外,在此次审查中发现的18个土地违法占用项目中,有5项涉及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问题,分别为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经济适用房幸福苑一期项目,大连市前关经济适用房项目,海南省国营南海、南新、南田农场危房改造项目,贵州省平塘县2008年廉租住房项目和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不过,在这些土地违法占用问题的处理方面,“要求补办手续”仍然是主要的处理结果。记者查阅发现,在这些违规占用土地项目中,仅有3个项目受到经济处罚或准备立案调查。 占地冲动如何抑 “从审查的情况看,违法用地主要以地方政府为主,从地方政府的操作上存在利益冲动,再加上违法的处罚不够重,从而导致违法现象屡屡出现。”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主任教授朱道林说。 在本次发现的涉及土地违法占用的项目中,仅有海南省国营南海危房改造项目,受到限期6个月改正及罚款63.4万元等处罚决定。 涉及立案和经济处罚的项目则包括:大连甘井子热电厂工程占用农用地178.5亩,准备立案查处。 朱道林认为,土地如何使用,应该由产权主体决定,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发挥基本的作用,很多情况下是地方政府说了算,导致农用地遭占现象不时发生。 目前,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公布施行,《土地管理法》仍亟待修订,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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