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企业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2日 11:33 |
作者: |
陶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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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根据《纲要》,“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建立健全保险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未来5年,我国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十二五”规划不再“保八”,将以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中特别指出,在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该拿出一部分来充实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进一步提高员工退休后生活水平,按自主实行的一种企业养老计划。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年金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从企业员工的一项福利计划、一项吸引人才的战略手段,逐步扩展到一国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企业年金的发展为我国带来了一系列新的课题,如何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与实际经验来实践我国的企业年金,使其与各种相关制度相协调并促进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企业年金计划存在三个问题 中国从1993年开始进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试点,截至2004年我国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大约22000多家,基金积累1000多亿元。2004年5月1日以来,国家颁布了企业年金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在优惠税收政策的激励下,大量企业纷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正在进入规范、快速发展的阶段。 我国2004年4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只规定了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的缴费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应采用的企业年金计划方式。只是在我国相关监管措施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实行缴费确定模式有利于减少企业的不道德行为。因为在确定缴费计划模式下,企业需要按照约定的比例提存年金,即使企业破产倒闭,由于建立了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的企业年金也不会受影响。所以目前,我国企业大都采用确定缴费计划。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在计划和环境方面存在问题。具体来说,我国企业年金计划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在我国一些传统行业领域和大型国有企业中,存在着不少年龄比较大的员工,这些员工的职业路径比较稳定,对风险的厌恶感比较强烈,而且距离退休时间也比较短,如果对这些员工应用纯粹的确定缴费计划,对于他们的特征和需求并不完全匹配,而且也面临退休时基金积累不足的风险。 其二,从我国目前构建三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风险分担结构来看,处于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的风险责任分别由国家和员工承担(统账结合);处于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保险则完全由员工自己负责;而企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在现行的确定缴费计划模式下,其风险也是完全由员工自己承担,因此,企业在我国现行模式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尚未承担风险,而仅靠国家和员工个人的力量,这样的风险分配结构显得有些单薄。 其三,确定缴费计划运用的原理是投资基金积累,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在较长的时间内,我国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都较大,难以成为企业年金的理想投资场所,如果只是单纯地实行确定缴费计划,可能无法很好地发挥出确定缴费计划的比较优势。 而企业年金环境存在的问题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确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涉及许多不确定因素和复杂的计算,一般要由专业精算师完成,而我国目前精算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这方面的需求。二是目前,我国企业信用普遍不高,企业管理欠规范。在确定受益模式,是否按时提取年金以及提取多少都由企业决定,企业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较大,他们有可能少提甚至不提企业年金,损害职工的利益。 企业年金管理三大建议 首先要增加我国企业年金计划模式的多样性。考虑到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还处于开始阶段,应当先普遍推出缴费确定型计划,只要限制企业年金投向股票市场,就可以尽量发挥缴费确定计划的长处。同时,对一些大型的、条件成熟的企业(公司)可试行采用受益确定计划。在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性企业,可采取待遇确定型计划,比如电力行业、石化行业等部门,就可以充分发挥确定给付模式吸引和稳定职工,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减少企业因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同时向社会展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实力和信心,打造企业品牌。 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职工流动性较强,年龄结构相对年轻,采取缴费确定型计划则比较合适。因为确定缴费模式管理透明,难度较小,易于处理职工转移等变动因素,适应年轻人承受风险能力较强、愿意自主投资决策等特点。两种方式结合发展,发挥二者的优点。 其次要大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确定受益计划模式,会计处理复杂,这需要较高素质的精算人员。由于它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要把企业未来的给付义务折算成当期的现值,从而使企业每年提存的年金数额与职工当期提供的服务更加配比。这需要对雇员的死亡率、离职率、利息率、投资收益率、提前退休率、未来的薪金水平以及企业年金计划运作中的其他因素做出预测,只有具备了较强专业知识的精算师才能胜任。另外,期末对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进行评估时,也需要资产评估师。但在现阶段,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精算师人才缺乏,资产评估师数量不多,只有尽快改变现状,才能满足企业年金会计核算的需要。 再次要规范企业管理。加强关于企业文明、工作规范的教育,提高企业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责任感,发挥企业年金在企业内部治理和实现企业长期利润上的重要功效。 在全球企业年金制度日益完善的背景下,企业年金在我国也迈出了制度化的脚步。制度和实践总是相辅相成的,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要走向完善和成熟,必须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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