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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三公开”势在必行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21日 09:19 作者 南辰
    北京市交管部门近日公布了52辆在长安街上驶入公交车道的车辆牌照及其登记信息。交管部门表示,并未在其中删除任何所谓“敏感”车牌。这意味着部分公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会被公开。记者注意到,这一顺应民意、利于遏制公车特权的做法获得网民和舆论的好评。
  与此同时,北京媒体报道,目前全市公车数量仍在统计中,本月底将形成北京市2010年财政决算报告,随后须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市民方可申请公开公车数量。因此,3月底公车数量或难公开。北京市有关部门表示,预计4月份可公开相关信息。
  公车数量、各项运行经费公开的呼声一直很高,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回应民意。而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开,无疑有利于发挥各种监督的力量,最大限度制约公车特权。综合看,公车数量、各项运行经费、交通违法行为“三公开”将促进公车改革进程的推进,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部分公车占用公交车道、应急车道以及非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泛滥,使公车形象蒙上了特权车的外衣,严重影响平等、文明、守法的和谐交通氛围的构建,不利于交通文明的改善,使“有特权的公车就能公然违法”成为一种马路上不健康的潜规则。实际上,马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应当平等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车也不能例外,而且公职人员驾车更应当文明、尊法。公车的特权本无任何法律依据。
  北京市交管部门近日表示,若发现公职人员出现驾车占用公交车道、应急车道以及非机动车道行驶等“霸王车”违法行为,除严格进行处罚外,还将向其工作单位通报。从现实情况看,公车违法行为一方面要接受单位内部的监督和处罚,更重要的,应当建立起公车面向社会长期被监督的法律基础。各地应当考虑对公车违法行为的曝光出台具体法规条文的支持,坚决制约公车成为特权车败坏社会风气、影响交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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