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经济月刊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4日 16:34 |
作者: |
宋新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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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副秘书长 宋新力
中小企业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独特作用已为社会所共识,然而谈到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一些地方产生的少言寡语、默默无语或鲜为人知现象发人深省。有的人说应高度重视,有的人讲那是中小企业自己奋斗和争取的事,还有的人讲中小企业只是在促进就业上作用显著,地位之说与大企业不可比。面对党中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经吹响的冲锋号和尚未散尽的国际金融危机阴霾,如何看待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地位,怎样提升中小企业经济社会建设中地位,关系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落实,是当前创新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紧迫问题。淡视和偏颇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不利于制定积极的中小企业政策,掣肘中小企业政策创新的突破。
从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毫不动摇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的发展相统一。“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强调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了包容性增长的内涵。当前,经济发展方式正在加快向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转变,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前提下着力解决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公共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在转型升级为主线的时代背景下,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不是弱化,而是要大大加强。深刻认识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建设中重要地位,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创造力,有利于创新和完善中小企业政策、管理和促进体系。
数量庞大、行业分布广使中小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独占鳌头。我国现行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2003年2月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了中型企业标准为从业人员300~20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30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40000万元以下;小型企业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截至2009年9月,全国工商登记企业1030万户(不含3130万个体工商户),按照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测算,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占企业总数99.33%。在1023.1万户中小企业中,300人以下的小企业数量占95.8%,中型企业占3.53%,大企业仅占0.67%。随着结构调整,大企业的数量还将减少,新建的大企业并不多;若按已列入政府决策议程的重新修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型企业数量将会减少,小企业将成为最大的企业群体。
就业是民生之本,中小企业是就业之源。就业是世界各国最关心的问题。就业主要依靠中小企业已成为了世界各国普遍的共识和行动。我国每年新增1200万人城镇人口就业,这里还没包括每年600多万人的高校毕业生和农村需要向城镇和非农业产业转移的1.5亿富余劳动力。目前,我国现有就业人口的75%是在中小企业。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的90%来自于中小企业。一个存量75%,一个增量90%,两个数字充分说明中小企业乃就业之源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
中小企业享有得天独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优势。与大企业相比,在规模和实力上为中小企业所不及,但是中小企业却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创新欲望、活力和动力。中小企业源于市场、贴近市场,市场反应敏捷、创新动力强,加之中小企业机制活、决策快,使中小企业能够抓住机会,取得创新成果。从国外看,各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具有高科技,工厂虽不大,但自主开发享有的专利技术、独特的创新产品等却能独领国际市场。据了解,目前我国新产品中的80%是中小企业研发的,在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中中小企业占65%以上。此外,中小企业在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方面功不可没。动漫设计、服务外包、文化创意、信息服务、家政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蓬勃兴起,不仅是中小企业创新意识、创新动力的一种展现,也是对经济社会建设的巨大贡献。
此外,中小企业还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上缴税收、完成出口创汇、活跃国内市场等方面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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