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2日 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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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国企去年营收数据
【深圳商报讯】综合和讯网、经济观察网21日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
而以上年实现利润按比例征收央企红利为主而实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8年、2009年分别为547.8亿元、873.6亿元,2010年约为440亿元。
数据表明,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却只拿出5%左右上缴“红利”。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表示过,根据2010年前的有关规定,部分央企须上缴利润5%~10%的“红利”。
上缴收益占国有企业利润比重过低,与其良好的盈利状况和占有巨大公共资源的背景不适应。
而按国际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30%到40%之间,国有资本向国家上缴盈利普遍高于这个水平,英国盈利较好的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至80%。
在美国,不少州则对公有资产的收益进行直接分红,从1982年起坚持每年给每个公民分红,大部分国家都将其用于全民福利和全社会的公共事业,例如,重点弥补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等资金缺口等。
根据世行报告,“如果国有企业50%的利润纳入财政预算,就能使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支出增加85%”。
2007年恢复“红利”征缴以来,我国央企中上缴比例最高的资源性行业及垄断行业,也仅仅上缴税后利润的10%。与此同时,金融类国有企业并没有纳入收益上缴的范围。
而财政部日前发文也要求从2011年起将上调央企上缴红利比例5个百分点,其中,石化、烟草、电力等15家垄断国企的上缴比例提高至15%。但有学者曾表示这仍难撼收入分配格局,也与学者之前主张的全面开征以及40%、60%的征缴比重,仍相距甚远。
分析指出,垄断利润对中国宏观经济造成极大的影响。国企高垄断利润不仅形成“与民争利”的状况,其利润必然转化为过度投资,继而间接吹大中国经济的泡沫。高利润并没有解决一些国企“大而不强”的问题,反而使国企自身竞争力和创新力被严重侵蚀。
国企垄断利润的出路在于制度的改革,将国企利润以税收上缴或以分红的形式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将国企分红惠及全民,这是全世界都在做的事。国企还富于民势在必行,这不仅有益于改变中国财富分配失衡的现状,更是为了曾经作为中国“擎天柱”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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