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6日 09:38 |
作者: |
黄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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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昨日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预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专项支出。
该文件所针对的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特别是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家电下乡等,多达45项。
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将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进行。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公开由财政部门直接安排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其他部门负责公开由其分配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
县(市)级财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报刊等方式,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乡(镇)级财政重点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并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等。
“这是中国预算改革中的一大进步。”昨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蔡琛博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近几年,中央对地方的补助资金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因中央到县乡的传导链条较长,中间环节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需要公开方式进行监督。
在马蔡琛看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是财政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改进过程,同时也能看清楚中央对地方的分配是否公平,不同地区之间也有了横向比较的平台,进而让公众了解,资金是否真正花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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