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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拼单”购物享优惠 工商提醒:单独开票便维权
来源 长江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25日 10:25 作者 汪志
 

  现在网消息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金奇) “满500减200”、“满300减150”……春节将至,商家的各种促销十分火热。记者发现,面对各种“满就送”的促销活动,一些互不相识的精明顾客为了享受优惠,想出了“拼单”购物的办法。不过工商部门提醒,如此“拼单”很容易埋下消费维权隐患。

  拼单购物为优惠

  杜元新家住东西湖径河社区,近日,他在吴家山六顺路上的蒙特伦斯服装专卖店选购服装,店里正在搞“满400元送200元”的促销活动,他看上了一款标价338元的羊毛衫。而此时另一位顾客看中了一件售价为880元的外套。两人虽然互不相识,但经过一番商量后,决定合伙消费。因为这样两人的消费金额加起来正好超过1200元,可以享受立送600元的购物券,然后两人按照消费金额比例,分配了这600元的优惠。

  昨日,记者在各大商场走访时也发现,大部分商品的定价都是98元、198元、298元、398元,离减额的基础金额或倍数总是差一些。

  记者发现,为了最大程度享受商场的优惠,“拼单”现象屡见不鲜。商场里经常可见拿着手机算折扣的消费者,为了最大限度享受折扣,一些消费者结伴去购物,甚至临时拉上“志同道合”的陌生人拼单。在一些网络购物论坛上,也有不少以“拼单”为主题的帖子。

  当心增加维权难度

  据了解,杜元新购买的那件羊毛衫穿了几天后,他发现起球现象较严重,便来到店里要求退货。商家则以“要退货必须把当天购买的商品和发票全部拿来一起退”为由拒绝。

  无奈,杜元新向东西湖径河工商所投诉此事。工商人员认为,“满就送”是商家促销的手段,如果以此为由拒绝承担商品质量责任,则是违反《消法》的行为。经调解,商家为杜先生做了退货处理。

  工商人员表示,因为多数商家在活动中规定,商品在退、换货时,需要将一同购买的几件商品同时退换。而“拼单”消费时,“拼单族”之间互不相识,从而使问题商品无法退换。工商部门提醒,“拼单”购物时要向商家问清楚活动规则,单件物品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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