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4日 10:08 |
作者: |
朱竞若;王明浩;余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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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北京市政府今天正式发布北京交通改善的系列措施。
根据这份《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北京治堵方案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为此,该市提出了“建”“管”“限”3个方面28条综合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城市规划,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建设西二环、东二环、西山隧道等地下快速通道工程,开工建中心城内新街口北大街、万寿路南延等道路200余公里,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新增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2011年力争实现2条轨道交通新线分段开通;机场大巴、校车、班车等可走公交专用道;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以上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成3万个以上车位的驻车换乘停车场。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将“零增长”,并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遇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拥堵情况,适时采取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
今天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明确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的方式无偿分配。为此,北京市政府14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商务部门制定的《关于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通告》中规定,全市各汽车销售企业须将2010年12月23日(含)前的小客车购车合同、订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于12月24日18时前报送企业所在区县商务委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凭确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23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还正式发布了《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通告中规定,非北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执行,即限行的尾号和区域与本市车辆相同。
让机动车拥有者合理承担使用成本,有利于削减中心城交通流量。当天,北京市发改委对外公布了《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新的停车收费政策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表示,相关部门已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
方案采纳专家和社会各界提出的相关意见,增加了加快教育、行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配置,鼓励就近就业,从源头上解决市民出行需求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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