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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的非亲贫制度
来源 董事会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16日 11:27 作者 卢现祥
      非亲贫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不利于穷人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非亲贫制度并不一定是社会有意针对低收入群体、社会弱势群体而制定的规则,而是指这些规则不利于低收入群体、社会弱势群体。这些规则是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
  经济增长中的亲贫制度的形成是多层次制度互动的结果。在其中,基本的制度环境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宪政秩序下的民主政治体制决定着一国经济增长如何在全社会分配的问题及相关的制度安排,产权、金融制度、分配制度等决定着微观层次的分配及相应的制度安排。
  经济增长是穷人社会地位的改变及生活改善的前提条件,没有经济增长就没有穷人改善的物质基础。但是经济增长的好处不会自然而然地惠及穷人。经济增长的好处要惠及穷人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公共政策来保障。
  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我国选择了渐进式改革的路径,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分阶段的渐进式改革及其新旧体制的摩擦和矛盾为各种权钱交易、腐败等寻租活动留下了体制性空间。同时,渐进式改革也是非亲贫制度产生的一个原因,主要体现在:
  要素市场改革的滞后,尤其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是我国非亲贫制度产生的条件之一。实践证明,没有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是不可能让农民真正富起来的,从根本上说,中国当前城乡差距及贫困是一种制度性贫困。
  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造成机会不均等。我国渐进式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经济体制改革在前,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协调,这就会产生机会不平等,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的干预等,这些往往会导致非亲贫式的增长。
  渐进式改革实际上是保留等级制度下的一种改革。它是一种自上而下有选择的改革,这种选择很容易出现谁先谁后、向谁倾斜等问题,从而会出现机会不均等、特权、既得利益等问题。一般来讲,非亲贫制度是一种等级制度。等级制度既是一种不公平的制度,也是一种不利于穷人的制度。等级制度、户籍制度与就业用工制度对人口自由流动的控制,最大限度地剥夺了绝大多数人尤其是农民的发展权与发展机会,窒息了国民的创造性与社会活力,给城乡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造成严重的破坏。
  (本文摘自《有利于穷人的制度经济学》)
  《有利于穷人的制度经济学》作者:卢现祥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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