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全国物价局长会议上获悉:稳定价格总水平将成为2011年国内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
据了解,会议总结了“十一五”特别是2010年的价格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价格形势,部署了2011年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对2011年价格总体工作,会议要求各级物价主管部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及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坚持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会议强调,明年要着力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支持蔬菜生产和流通,保障化肥生产和市场供应。
二是积极支持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制定价格调控预案,努力保障重要商品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三是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增产增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四是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丰富完善价格调控手段。
五是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坚决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六是妥善把握时机、节奏和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七是进一步充实价格调控监管力量,建设强有力的价格工作队伍,切实做好稳定价格保障民生工作。
会议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既要看到稳定物价工作具备物质基础雄厚、国家财力增强、调控能力提高等有利条件,坚定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影响价格变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充分估计可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准备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