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与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将推进新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用3到5年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将休闲农业园区与乡村旅游景区连点成线。
协议约定,将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上升为自治区战略,作为“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期的工作重点;双方成立协调机构,指导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
根据协议,两局将从明年起联合组织开展“欢乐乡村游”为主题的乡村旅游节会活动,并与地方节庆相结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带动投资,引导消费。
自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池重庆表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新疆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与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的合作,将有利于推出新的旅游产品,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
“根据研究测算,休闲农业每增加1个就业机会,就能带动整个产业链增加5个就业机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局长热比娅·玉山说,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已经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支撑点。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新疆从事休闲观光农业的企业与经营户达到1300家;休闲农业年接待人数447万人次;农民直接就业人数0.6万人,间接带动就业人数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