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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地方政府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2日 08:28 作者 宛霞
 
每经记者 宛霞 发自北京

    食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居民影响有多大?根据国家发改委上周公布的10月城市食品零售价格监测情况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36个大中城市的蔬菜、粮油、鲜肉类及水果共31个产品中,有24种产品价格环比呈不同程度上涨,约占统计总品种的80%。

    如何帮助低收入群体过高通胀背景下的生活?向他们派发红包或许是当前比较有效的办法之一。

    广州、山东、内蒙古、浙江温州、宁波……高企的CPI数据激活了 “临时生活补助与CPI挂钩联动长效机制”。正如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所说,为控制物价涨幅,各地民政部门相继宣布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以缓解近期粮食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带来的生活压力。

    广州市民政局决定在11月和12月对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发放两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的原因是因为低收入居民消费指数达到了一定程度。

    这是广州今年第二次向低收入困难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上一次为今年5月至7月。对于本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广州市各级财政共需投入资金1296万元,惠及13.8万名居民。上述广州市民政局人士表示,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达到4%并持续6个月,将考虑直接提高低保标准。

    与广州不同,温州市将启动的物价补贴机制是针对第三季度的价格补贴,本月29日前将有12万多城乡低保对象以及生活困难人员领到每人117元的补贴。海南省三亚市财政局则对全市农村人口发放食品价格上涨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补贴对象一次性获得补贴180元。

    据统计,目前,共有山东、江苏、浙江等7个省建立了相关联动机制,已建立联动机制的大部分省市均相继启动了补贴。

    稳定物价已成为相关部委的工作重心,周望军11月10日建议除了宏观上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进行调控,各地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防范通货膨胀,其中包括向在校家庭贫困生等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一定的补贴。

    按照《价格法》的要求,我国大部分省市近年来建立了重要商品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用于平抑市场价格波动。北京市民政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的临时价格补贴就来自于这笔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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