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0日 09:02 |
作者: |
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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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二轮量化宽松使得跨境资金向新兴市场流动不可避免,中国央行加息也进一步引发资金套利冲动。为合理引导跨境资金流动,应对打击“热钱”违规流入,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对于金融机构,《通知》要求,完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增加对银行按收付实现制计算的头寸余额实行下限管理;调整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政策,下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来料加工收汇比例,严格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严格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和对外担保余额管理,严格控制银行超指标经营行为。 对于企业,《通知》显示,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出资管理,进一步明确实际缴款人与境外投资者不一致情况下的审核要求;加强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结汇的真实性审核,严格支付结汇要求。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贸易、外商直接投资、返程投资、境外上市等渠道的资金跨境流动,特别是加强了对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短期外债的管理,强化了银行在办理外汇业务时的真实性审核义务,有利于进一步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资金流入和结汇,防范“热钱”跨境流入带来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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