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4日 08:39 |
作者: |
黄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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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领域,很多地区,因地制宜往往是被强调最多的词。如今,在讳莫如深的法律领域,因地制宜,也已被很好地加以实践。日前,杭州、深圳等地区就出台了不少适合本地行情的法规条文。在分析人士眼中,地方新规增多除了体现法制进步外,地方政府在选择经济发展策略时,更加注重结合地方特色,更加灵活地把握国家政策。
杭州:新规防富人“装穷”
富人装穷,穷人炫富,曾是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现在,至少在杭州地区,富人再“装穷”的可能性将大幅降低。日前,杭州市出台《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对低收入家庭进行了认定。其中,如果出现家庭成员购买机动车,家庭成员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自费就读,将住房空置、出租或者借给他人居住等13种情况,相关部门将不给予其低收入家庭的认定。
“这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条文。与全国多数地方相比,杭州更易出现可能的富人装穷的情况。”昨日,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教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就条文自身而言,最大的特色还是将家庭低收入标准进行了细化处理。据悉,在《办法》中,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包含两个方面,即传统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和此前外界存有争议的家庭财产。其中,家庭财产标准又分为金融财产和房产。“这将降低出现‘漏网之鱼’的可能性。”张马林说。
江苏明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俊锋告诉记者,该《办法》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比如,在今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中,低收入家庭的权益将得到保证”。
深圳:隐私保护提上日程
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又怎样兼顾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一直是法律业界关注的问题。而深圳市政府正在起草的条文规定或将给争论者提供一定借鉴。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已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起草《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如果该条例立项通过,就将成为全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规。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还将禁止“人肉搜索”等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的典型现象。
“一旦通过,这是对个人隐私的一种制度上和观念上的认可和尊重。但如何界定边界问题或仍是难题。”张马林说,“这需要相关部门寻找到‘黄金分割点’,即在个人隐私得到强调的同时,又能保护好公共利益。”
张马林称,难度最大的就是缩小公共利益的范围,“如何处理?怎样界定?标准如何?这都是需要完善的地方”。
各地新规
上海:
国资收益上缴财政局
新办法显示,今后上海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将直接上缴上海市财政局,纳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具体将由上海市财政局负责收取。这使得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中,上海市国资委的“味道”渐渐淡去,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政府将更大程度地承担收缴管理职能。
重庆:
公租房姓“公”不姓“私”
重庆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房屋产权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拥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积金贷款;发行债券。
广东:
出资1亿引导新能源
规定提出,设立1亿元新能源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贴、补助和奖励等形式,专门用于支持新能源开发、制造、推广应用及科技研发。重点在提高信贷额度、鼓励上市、招商引资、培育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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