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6日 09:39 |
作者: |
宋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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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大众”,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大众汽车,然而,国内还存在“大众电影”、“大众科技网”、“大众保险”、“大众国际旅行社”等以“大众”为核心关键词的品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公布的《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调查报告》显示,在国内有近156个企业同时以“大众”为品牌核心关键词。这种以某个关键词为核心进行企业命名、品牌命名的现象,称作“品牌重复”。
记者从一些知识产权律师处了解到,企业在对其网络上的中文品牌通用网址、无线网址进行保护时,“品牌重复”现象造成多家企业同时抢注一个关键词。
“品牌重复现象在传统品牌发展中可以各行其道,相互影响并不明显,甚至会相互促进品牌影响力,但是到互联网上就不行了。互联网遵循先注先得原则,谁先注册,谁就拥有该关键词在互联网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权不能对抗网络标识使用权。”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焦亚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业内人士指出,在网络上,品牌重复的现象导致企业的品牌价值被分流的风险加剧,越是著名的企业,分流的风险就越大。
《品牌重复率报告》数据显示,在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前50强企业中,品牌重复率达到50%。更严重的是,入选胡润中国民营品牌50强的企业,品牌重复率达90%。也就是说,这50强企业中有45家企业的品牌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复现象,平均每个商标就有将近30个“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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