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7日 10: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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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正讨论将汽柴油消费税从“生产”单一环节,变为“生产、批发”双环节征收。 专家称,假设征收环节发生变化,将有利于解决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的现金占用问题,但批发环节的征收将会存在比较多的困难。 中国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改革中就涵盖了对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提高。其中汽油消费税由每升0.2元人民币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今年5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在全国税务系统货物劳务税工作视频会议上就专门提到,要深化成品油税费改革,研究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 据国金证券的测算,中国石油今年上半年的汽油、柴油分别产出1097万吨和2624万吨,为消费者代缴了151亿元、254亿元的消费税中国石化半年分别产出1777万吨和2672万吨的汽柴油,将代缴245亿元和356亿元的消费税。 (来源:腾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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