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7日 09: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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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是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现有城市管理方式多是沿袭计划经济体制和战争年代的管理观念,过于强调整齐划一。城市管理要更富有柔性,要更有人情味,而绝非简单的“命令与服从”、“违规与惩罚”,甚至“围追堵截”。
二是重人治,轻法治。当前我国的城市管理过程中仍偏重领导重视和领导批示,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普遍存在,重部署,轻落实,进而使许多法律法规流于形式。
三是重政府,轻中介。城市管理主体是政府,许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中立性”,可帮助政府解决民间政府不能解决的许多矛盾和问题。而这一点在我国城市管理过程中常常被忽视。
四是重运动,轻制度。在我国城市管理过程中,无论是针对城市卫生、食品安全、假冒伪劣、黄赌毒、还是社会治安,都喜欢搞“战役式”的运动。
五是政出多门,缺乏协调。在我国,专司城市管理的部门可谓不少,不仅有城管部门,而且有工商、卫生防疫、质量监督、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众多部门。城市管理水平不高,主要是因为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缺乏协调。
对策:
首先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简和整合城市管理机构,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其次,要加快完善我国城市管理的制度和法规,提高管理执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管理执法过程的随意性。
再有,要充分发展和利用中介组织,学会用社会力量管理社会。
同时,要大力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克服城市管理人员的“本领恐慌”。
(摘自2010年9月5日《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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