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0日 16:03 |
作者: |
冯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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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央行上海总部获悉,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上线运行一年来,用户不断增多,登记量和查询量稳步增长。该系统作为防范交易风险的平台,在保护租赁业务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租赁业健康发展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正发挥着积极作用。
据了解,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租赁业界要求,依托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建设的租赁物权利公示平台,通过征信中心的官方网站(******)为全国的融资租赁提供登记和查询服务。融资租赁登记可以起到公示租赁物上的权利状况,使第三人了解融资租赁交易关系,避免同一物之上风险交易的作用。
据统计,截至2010年7月19日,全国共有17个省和直辖市的67家租赁公司注册为登记用户,包括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租赁公司三类。这些登记用户占到全国各类租赁公司总数的40%。此外,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也是融资租赁系统的用户。融资租赁系统累计接受登记10662笔,查询2850笔,提供查询证明153个。从登记的地域分布来看,累计登记量排名前4位的省市依次为福建省、上海市、北京市和江苏省,该四省市的登记笔数均超过1000笔。从登记的用户来看,内资试点租赁公司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登记最多,分别是4562笔和3233笔,合计占登记总量的73.1%。登记中涉及的租赁财产也较为多样,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纺织生产设备以及汽车和船舶运输工具等。融资租赁系统中,承租人为中小企业的登记有3000笔,约占总登记量的1/3;依据初始登记中选填的租金金额,可估算承租人为中小企业的租金金额累计约为244亿元人民币,约占所有融资租赁合同累计金额的55%。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受到了中小企业的欢迎,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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