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5日 09:16 |
作者: |
黄玫;王凯蕾 |
| |
针对饱受争议的银行各项服务收费问题,近日银监会向各商业银行发布通知,要求其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对所有服务项目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业内专家认为,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收费行为的通知是对公众争议事件的及时回应,暂时平衡了公众利益与银行盈利之间的关系。然而通知毕竟不是立法,约束力有限,而且由于规定内容过于笼统,并没有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而不少市民则担心银监会这一通知的后续执行效果。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对于银行业服务项目收费的管理上相对滞后,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监管部门才出来“灭火”。
“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引导。”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说。
廖治超认为,这次银监会出台的整改通知在短期内能够对银行业服务项目收费混乱的现象起到一定抑制作用,但通知毕竟不是立法,只是暂时解渴,约束力有限,如果不从源头上进行监管根治,相信过不了多久,又会冒出新的乱收费花样来。
广发证券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游文峰指出,原来证券公司要收取客户的下单费、委托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但正因为市场竞争的结果,现在这些收费都没有了。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建议,银行业需要进一步开放,充分竞争,让大家提高服务水平,让民间资本进来,这样服务和收费水平自然得到调整,收费合理服务好的自然得到认同。
“要对银行业的市场监管进行细分。四大银行占据了市场份额的七成,从前几次的收费风波来看,往往是财力雄厚的大型国有银行率先提价,而中小银行随后跟进。建议对这类‘领头羊’的行为要重点关注,及时引导。”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说。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