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5日 07:26 |
作者: |
胥会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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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昨日发布信息称,2010年上海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出台,平均线为11%,上线为16%,下线为4%。 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了2010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在综合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 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综合考虑当地当年经济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人工成本及上一年工资水平等主要经济指标得出的。除了最低工资之外,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被认为是政府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的有效途径。 不过,由于只是指导意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面表示,最终的工资增长幅度关键还是要企业和员工通过协商取得。 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至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经走过10多年,但是并未发挥很好的作用,劳动关系矛盾频发。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人近日表示,到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要对已建工会企业全覆盖。上海市也确定把工资集体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列入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面表示,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照平均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其中,企业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可参照上线增长工资。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企业因经营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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