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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拆不发展?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6日 08:28 作者 傅光云
    日前有媒体称,自国务院法制办1月29日公布《条例》(征求意见稿)以来,已过半年,但新拆迁条例何时能正式出台,仍无时间表。有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人士说,拆迁修法已非当前工作着力点。自此,新拆迁条例或已胎死腹中。

  相关方面游说实力十分强大。“明显感受到了地方政府游说的力量,如有的地方官员就提出,过高的拆迁补偿会提高房价。”“中央政府更加倾向于在现有条件下,作出技术性的调整,而非制度性安排。”

  上述消息未必准确,但强制拆迁惯性依然强大。中国科学院的力学研究所日前发布声明称,从7月17日到7月23日,力学所怀柔试验基地遭持续暴力拆毁,包括我国导弹之父钱学森亲自创建的实验室在内,无一幸免,科研仪器被当“垃圾”清除,国有资产直接损失高达1700余万元。

  暴力拆迁之所以频频发生,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利益纠葛”:开发商谋巨利、地方政府的政绩。镇江“千年粮仓”被毁事件得到最清晰的证明:“如意江南”的开发商镇江市城市投资公司总经理祝瑞洪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了他“颠覆性”的城市改造计划:35栋高层住宅,每户都拥有一个地下车位,80多部自动扶手电梯。在镇江的城墙进门口就写着一个条幅:“拆掉一个旧镇江,建设一个新镇江”。

  正所谓“不破不立”。地方政府的这种思维不奇怪,甚至可以“完全理解”,因为一切都是政绩因素在作怪:云南宜良当地干部要求村民,为自家堆砌的坟墓刷绿,不刷者将炸坟。出于对去世亲人的感情寄托,无奈的村民只好照办。对此,当地政府的答复称,这是上级要求,如果不刷绿漆,绿油油的青山上,东一块西一块的坟墓,特别刺眼,不好看。

  我们一定要“破”后方“立”吗?镇江“祝瑞洪”们是否计算过“破”的成本?又是谁给了他们“破”的权力?

  作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当知民生的重要性,必须时时刻刻关心民生、解决民生,合理执法,才能赢得广大百姓的爱戴;不能为了所谓的政绩工程,为了一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暴力执法,造成系列冤假错案。否则,即使暂时广大弱势的民众小胳膊扭不过势力大腿,但历史的无数经验教训表明,这迟早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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