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8日 08: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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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中国“萨班斯法案”之称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我国正式实施。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应充分认识这一体系的重要性,抓住实施前的时机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为“后危机时代”企业防范风险筑起有效的“防火墙”。
2002年连续发生“安然”、“世界通讯”等财务欺诈事件,对国际投资市场造成了重大损害。为此,美国国会出台了《萨班斯法案》,加强对企业会计执业、公司治理和证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这一法案对全世界公司风险防控和上市公司治理都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吸取安然事件的教训,我国也加强了企业风险控制。今年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发布了我国首部《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5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是我国继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之后,在会计审计领域推出的又一与国际接轨的重大改革,也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制度安排。”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指出,这一体系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中心,有助于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以往没有统一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加上一些公司内部控制意识淡薄,曾出现了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甚至舞弊的案件,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构建内控体系的重要性。
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内部审计业务的李海滢说,企业应充分吸取教训,抓住此次国家推出内控体系的契机,加快构建并完善企业基本内控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审计体系,我国企业内控规范体系与包括科索报告、《萨班斯法案》在内的世界领先内控制度在主要方面保持了一致。不少驻华外资企业代表认为,国内企业构建这一内控体系,有助于在海外更好树立中国企业形象,帮助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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